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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新规定产假158天什么时候实行?

2023-10-02 15:22:16 612浏览

我是一名刚刚生产了孩子的女性,我现在正好在休产假的时间,但是单位给我的产假是98天,我也没有办法,就只能休98天了,现在距离结束的时间只有一个星期了,我感觉我还没有恢复完全,我记得北京市新规定产假158天的,不知道为什么还没实行, 我想问问这个到底什么时候实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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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产假158天已经于2021年11月26日开始实行。北京之前的产假是98天,为了鼓励群众生育,针对产假做出了最新政策,女性生育后可依法享有158天假期,其中包括自然分娩的98天产假、延长后60生育假,男职工陪产假15日,若有特殊情况,产假还会相应增加。

北京产假158天目前已经实行了

现在很多地区为了鼓励群众生育,延长了与生育相关的假期,自2021年11月26日起,北京产假是158天,具体细则如下:

1、产假延长至158天

根据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,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。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具体产假:

(1)正常生育

产假98天+生育假60天=158

(2)难产生育

产假98天+生育假60天+15天=173天

(3)多胞胎生育

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

2、对女方生育支持优待政策给出进一步提升空间,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,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,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。

注: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,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,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,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综上所述,北京目前已经实行了产假158天的规定,如果说你在的单位没有进行实施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,依据《劳动法》第七十七条,女职工可以先与公司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,如果协商不行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进行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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